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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電商崛起 卻未開立發票

政府強制手段並非上上之策

陳怡瑄 2020-04-01

【文‧陳怡瑄】

疫情之亂,全球境外電商正夯,不過卻也拉響稅收警報。假使一年查獲三次未開立發票的境外電商,將廢止稅籍登記,但境外電商欠稅不符合法律上的比例原則,難以採取強制手段。

二○二○年起財政部規定,境外電商必須開立雲端發票。在臺一一四家營業中的境外電商,僅七十六家開立(包括Google、Apple、Amazon、Uber等大型知名電商),初估每年可多開二.六九億張發票,但其他境外電商仍有三十七家未開立發票。臺北國稅局嚴正表示,對於仍未開立雲端發票的境外電商,近期將依法處罰。

 

一年三次未開立發票的境外電商,將廢止稅籍登記。(圖/本刊資料庫)

營業額快達兩百億卻沒有繳稅?
 
原二○一九起境外電商就應開立發票,不過考慮到相關業者全球化經營及臺灣統一發票制度具有的獨特性,對於境外電商開立雲端發票須修改作業流程等因素,給與一年的緩衝期,但目前仍有許多業者未開立發票。

以二○一九年十一及十二月的營業稅銷售額來看,全臺七十六家電商,共一九六.○七億元,營業額占整體的九七.九一%;尚未開立的三十七家境外電商,營業額占比不足三%,稅源大部分都有掌握。

國稅局也持續透過國際航空信件、電子郵件或外交部寄送,導入雲端發票系統作業相關說明及可能罰則給電商。

不符合比例原則 無法勒令停業

仍屢勸不聽未依規定開立發票的境外電商,將依「營業稅法」規定,處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之罰鍰。境外電商經人檢舉或經稽徵機關查獲涉及違章漏稅情事,也可依「營業稅法」及「稅捐稽徵法」規定,擇一從重處罰。

不過境外電商在臺無固定營業場所,實際上難以禁止境外電商營業,採斷網措施,處置又太過嚴格,且境外電商欠稅不符合法律上之比例原則,以經濟自由的臺灣來看,採取強制手段並非上上之策。如此,短期內境外電商仍然不會有「勒令停業」的風險。

防疫補償無需繳稅

另外,臺灣在SARS、高雄氣爆、金融風暴及莫拉克風災,財政部都曾祭出延期繳稅方案。根據過往經驗來看此次疫情,臺灣爆發疫情及經濟動盪情勢,不管企業或民眾稅收都會有所衝擊。二○○三年SARS稅收減少一千億餘,二○○八年金融風暴橫掃,稅收減少兩千多億;至於員工防疫假薪資免稅。

此次則是全國通案考量,規模相較以往情況放大許多,民眾因新冠肺炎居家隔離、家屬請假照顧及檢疫。

在公司未支付薪水前提之下,領取政府發放的防疫補償,每天一千元,性質屬於政府補助性質,可免於計入綜所稅申報,這部分無需繳稅。 

 

員工防疫假薪資屬政府補助性質,免稅。(圖/本刊資料庫)

史上最大規模延期繳稅

新冠肺炎疫情持續延燒,對於部分民眾因隔離問題無法如期繳稅,財政部祭出臺灣歷史上最大規模的延期繳稅方案,適用稅目涵蓋三月到五月須申報繳納的八大稅目。

民眾在原繳納期間,因接受居家隔離、隔離治療或檢疫等,即可在延長繳稅期間,檢具證明文件於國稅局報繳稅收。

五月開徵的個人綜合所得稅及企業營業所得稅,均展延繳納期限至六月底止;一月至二月的營業稅繳納期限延至三月底止;三月營業稅延至四月底止;三月至四月營業稅及二○二○年第一季查定課徵營業稅,均可延至六月一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