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時事

虛擬資產專法草案出爐 台灣金融監理邁向數位資本時代

編輯部 2026-04-30


文/陳錦稷

行政院日前通過《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送交立法院審議。表面上,這似乎只是一部針對加密貨幣交易平台與穩定幣的監理法規;但若置於金融制度演進的長期脈絡下觀察,其意義遠不止於將新興產業納入管理,而是台灣金融治理體系邁向數位資本時代的一次制度性重構,也可能成為金融秩序重新洗牌的開端。待立法院三讀通過後正式施行,這部法案所揭示的政策方向,將重新界定金融秩序、跨境支付機制與資本流動的監理邊界。

虛擬資產近年在全球快速擴張,從比特幣(Bitcoin)等早期加密資產,到交易平台、託管服務與跨境支付應用,已逐步滲透至實體經濟與金融活動之中。尤其在機構法人透過 ETF 等工具進入市場,以及美元穩定幣快速興起後,原本偏向投機性質的數位資產,開始兼具支付媒介、價值儲存與投資工具功能。

台灣過去的監理架構,主要仍停留在反洗錢與登記管理層次,雖有效控制部分風險,但在市場秩序、投資人保護及系統性風險處理上,仍顯不足。此次專法草案,正是在回應這一監理落差,並試圖將虛擬資產正式納入類金融監理架構。

草案最關鍵的變化,在於監理模式由登記制轉向許可制。這看似只是行政程序調整,實則代表監理邏輯的根本翻轉。未來從事虛擬資產交換、交易、保管或移轉業務者,均須取得主管機關核准方可經營,使虛擬資產服務商不再只是科技平台,而是被視為具金融中介性質的機構。

進入許可制後,市場邊界也隨之改變。業者將面臨更高的資本要求、內控規範與資訊揭露義務,其監理強度逐步接近銀行、證券與電子支付機構。這意味虛擬資產市場正從去中心化的科技實驗場域,轉向受到制度約束的金融市場。

在這樣的制度重構下,客戶資產保護成為另一個關鍵轉折。草案要求平台將客戶資產與自有資產明確分離,並建立獨立保管機制,以避免資產混同與挪用風險。這不僅是技術性規範,更是市場信任機制的重建。過去國際市場多起重大事件,核心問題往往不在技術,而在於資產管理邊界不清。此次制度設計,正是試圖以法律形式補上這一缺口。除此之外,草案亦納入詐欺、操縱市場及未經許可營業等違規罰則,監理重心已由單純洗錢防制,進一步擴大至市場秩序與投資人保護。

草案最具戰略意涵之處,在於穩定幣監理架構的建立。穩定幣已不再只是交易媒介,而逐漸滲透至跨境支付與金融結算體系。以Tether(USDT)與 USD Coin(USDC)為代表的美元穩定幣,已在全球資金流動中扮演重要角色,其效率甚至在部分情境下超越傳統銀行電匯系統。

中央銀行總裁楊金龍曾指出,穩定幣在提升支付效率的同時,也帶來監理與金融穩定的新挑戰。正因如此,本次草案將穩定幣納入專章規範,要求發行必須取得許可,並建立準備資產、贖回機制與資訊揭露制度,實質上已將其納入準支付工具監理範疇。

台灣作為一個高度外貿導向的經濟體,其跨境金流長期高度依賴美元體系。從半導體產業到電子製造供應鏈,大量企業在全球布局之下,每日都進行龐大的美元資金調度。這些跨境支付活動長期仰賴傳統電匯與銀行間結算系統,在效率、成本與跨時區即時性上均存在一定限制,也因此使得穩定幣等新型支付工具逐漸展現實質應用空間。更前瞻的方向,則在於思考如何依託既有外匯存底與金融監理架構,探索更高效率的數位結算機制,甚至不排除未來由中央銀行以外匯存底或高流動性美元資產作為信用基礎,研議具官方信用背書的穩定幣架構,以回應出口導向經濟對跨境美元流動效率的長期需求。這類討論目前仍屬政策前瞻階段,但其核心意涵十分清楚:金融基礎設施本身,正在被重新定義。 這部法案所處理的,已不只是加密貨幣產業監理,而是台灣能否在數位資本時代重新建構金融秩序的關鍵考驗。當資本流動日益即時化、跨境化與數位化,傳統以銀行帳戶為核心的金融架構勢必承受調整壓力。關鍵在於,這部法案能否成為制度轉型的起點,使台灣在下一輪全球數位金融秩序重構中,掌握制度話語權與監理主導權。從這個角度看,這不僅是一部法律草案,更是台灣金融未來秩序的開端。

本文作者卓越雜誌總主筆、中信金融管理學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