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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遠距 減輕看診之苦
張耀懋
2018-02-02
這次跌倒讓陳老先生吃盡苦頭,倒不是傷處常常作痛;快八十歲了,慢性病都是有的,高血壓、糖尿病……,還有一些病痛,幾乎每周得到醫院報到。過去自己搭車,到醫院找找老病友慢慢挨,一天也就打發過去了。
但是腿斷了,撐個拐杖或坐輪椅,那可是大工程。住二樓,就那麼幾個階梯,以前走起來還當運動,現在卻是折磨。若是得回醫院換藥,還是真的得走這一趟,大半時間都只是去拿拿藥、簡單的回診,有需要這麼折騰人嗎?
這是很多獨居老人的困境,即使是與家人同住,也是一個可怕的就醫經驗。醫師法第十一條規定,醫師得親自診察,才得診斷、開具處方,加上藥師配合才能送藥過來。
這樣的診療方式對病患權益最大的保護,但未必是對病患最大的福祉;若是可以讓醫師上門診療、送藥,當然可以解決這樣的問題,問題是,包括北市到府看診的「藍鵲計畫」,或是健保居家醫療,可能都得較重瘲的患者才可享受,這種暫時型的失能,就得自力救濟了。
臺灣過去就發展「遠距醫療」,就是醫師可以透過電話、影像隔空看診、開藥,不過,都只限於偏遠地區的例外規定。也就是說,遠距醫療的醫療品質當然不及於正常醫師親自看診;因此,只有限醫師不足的偏鄉從寬認定,以「有總比沒有好!」補醫師人力之不足。
但現在科技進步,包括穿戴式的智能醫療器材,及各種影像傳輸技術均較從前進步,雖然與親自診療還是有一段差距,但是,對於這些行動不便的患者而言,若是可以減少這種移動的痛苦,都是一種莫大的寬容。
當然遠距醫療還可做到更加細緻,如從事遠距醫療的醫師需有一定時數的訓練;或一段時間後,必需再回醫院或醫師上門親自診療,及先開放一些較輕病症容易發展較固定型態的疾病等,這些可以交由醫師專業判斷,決定病患何時該回診,以提高遠距醫療品質。
事實上,以目前我國已實施慢性病處方箋制度,就是醫師一次可以開二至三個月的藥,病患一次拿一個月的藥,一個月後不需再看醫師,可以憑處方箋直接去藥局拿藥。醫師沒有面對面的親自診療,都可以直接去取藥了,舉重以明輕,何況是醫師還透過遠端設備看診的醫療行為反而一直被禁止。
偏鄉也許不只存在於地理上,只要醫療到不了,或是很難獲取的,都是醫療不足。實際的醫療偏鄉存在生活每一角落。